1.安排国有企业岗位招聘。从2019年起,由市国有企业每年拿出5%比例的专门岗位用于单独招考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学历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62号)
2.进藏、进疆高原兵退役安置政策。从2019年起,所有涉及进藏、进疆高原退役士兵选择安置人员先全部安置于市或县国有企业单位,后由市人社局提供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岗位用于进藏、进疆高原退役士兵单独招考。(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3号)
3.安排事业单位岗位招聘。从2020年起,参照省公务员考录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采取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专门岗位”。(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76号)
4.安排高校非莆田籍大学毕业生预征人员岗位见习。从2020年起,由市政府协调安排全市“白名单”企业进行岗位见习,由人社部门发放见习补助2350元,由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并解决食宿保障。(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76号)
5.提高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从2021年起,市财政划拨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预算由原来的270万元调整为420万元,按照普通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奖励金60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金4000元,在校大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金2500元,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的标准,在县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的基础上额外发放。(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