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兵役法》全文已公布,对于很多有志于参军报国的青年来说,可谓干货满满!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01
军人待遇,两个“相适应”
兵役法明确: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
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02
待遇内容,进一步细化
与修订之前相比,在谈及军人待遇时,新修订兵役法更加细致和精准。
此次提及军人待遇时,明确了具体的项目: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
03
军士主体地位确定
兵役法明确: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二,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这两个法条合在一起,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军士,是部队的主体,是军队的中流砥柱!
04
参军年龄进一步放宽
对大学生们来说,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放宽了入伍年龄的上限,24岁和26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其中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
05
义务兵选改军士不一定要干满2年
法律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同时明确,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就会有1年或者1年零几个月义务兵转成军士的了!
06
家庭优待金有新变化
法律明确,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07
军属优待再次强调
关于军人子女教育、军人家属随军的规定,已经有很多了。
这一次,在兵役法中再次强调: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很明确,军人子女教育、家属随军随调,国家要给予优待,社会要给予优待。
08
入伍起算、退役时间全部明确
新法规定:士兵服现役的时间自征集工作机构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下达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对比修订前: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也就是说,原规定中,对“入伍起算时间”并没有明确,只对退役时间有具体的规定。
这一次修订,对入伍时间和退役时间,全都予以了明确。
毕竟,军人服现役的起算时间,决定军人身份及相关权利义务。
09
军士的逐月很重要
新法明确: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新的《兵役法》已经公布,有志青年们在投身军营的征程中,也将受到更多法律优待和保护!还等什么,踊跃应征快快加入我们吧!下附国家及福建省部分参军优惠政策:
01
保留学籍减免学费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02
优先征集
大学生参军可享受“四个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经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还可以自主挑选军种去向!
03
复学转专业
1. 在校大学生士兵(含高校新生)退役复学或入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学分。
2. 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04
毕业优惠
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的,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本科高校毕业班学生论文答辩可根据专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照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享受我省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05
“专升本”享优惠
1.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 2022 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2.士兵考学: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生长军官(警官)院校,报考年龄与其他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士兵一致,即不超过23岁(截至当年1月1日)。【解读:大专毕业生参加士兵考学,其实就是在部队的专升本。】
06
毕业生士兵提干
依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和《现役军官教育培训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士兵,文化基础好、适应能力强,在满足相应的7个基本条件后可以择优提干。
07
报考公务员“专门职位”
经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报名参加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时,满足相关条件后可报考“专门职位”。
08
企事业单位招录(聘)
1.全省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在招考资格条件上,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口径,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适当放宽,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2. 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文件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
09
全军文职招考
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军队可从部队工作经历、立功受奖情况、执行军事任务等方面设定岗位条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0
考研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1
就业享优待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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